江平,1930年12月出生,浙江省宁波市人。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;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,1956年毕业;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民商法博士生导师。
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:北京政大阳城集团8809副经理、中国政法大学副董事长(1983年-1988年);中国政法大学董事长(1988年-1990年);七届全国人大代表、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(1988年-1993年);中国法学会副会长(1988年-1992年);
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(1985年至今);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(1995年至今)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、仲裁员、专家委员会委员。
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、香港大学、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、日本青山学院大学、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学,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,并任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。
主要著作有:《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》(编委、民法学科主编)、《罗马法教程》(合著)、《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》(独著)、《民法教程》(合著)、《公司法教程》(《新编公司法教程》)(主编、合著)、《法人制度研究》(主编、合著)、《中国采矿研究》(主编)、《中国司法大辞典》(主编)、《商法全书》(主编)、《证券实务大全》(主编)、《商法案例评析》(主编)。
曾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。其主编的《刑法学原理》(三卷本)获国家图书最高奖项——第二届国家图书奖,主编的《中国刑法学》获第二届中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,主编的《刑法学》获中国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和中国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。曾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、著名法学家名录。